江蘇省水資源費征收優惠政策服務指南
發布時間:2024-08-02來源:丹陽漏水檢測
為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水資源的合理利用與保護,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我省對水資源費的征收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本指南旨在為您提供江蘇省水資源費征收的基本框架及現行的優惠政策概覽,幫助您更好地理解并享受相關政策福利。
一、文件依據
1.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水利廳 關于印發《江蘇省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財綜〔2009〕67號 蘇價工〔2009〕346號 蘇水資〔2009〕66號)
2. 江蘇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2〕135號)
3. 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關于調整水資源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工〔2015〕43號)
二、征收標準
征收標準根據水源類型和用途有所差異,各類用水具體標準詳見附件。
三、現行優惠政策概覽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政府有關規定,下列情形可免征、緩征或減征水資源費:
1. 農業用水: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從事農業生產(限農業灌溉用水,不包括經營性用水),暫緩征收水資源費;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種苗、種植、養殖的用水免征水資源費,其他計劃內的用水減半征收水資源費。
2. 鄉鎮公共供水:鄉及鄉以下公共供水水廠供農民生活用水部分,定額內(70升/人日)暫緩征收水資源費;超定額用水部分按標準征收水資源費。區域供水實行同網同價,對全部取水按規定標準征收水資源費。
3. 節水激勵:省級以上節水型載體計劃內用水按規定標準的80%征收水資源費,計劃外用水按規定征收。
4. 其他: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其他免征、緩征或減征水資源費的情況。
四、注意事項
1.超計劃用水:超出計劃用水量將實施累進加價制度,鼓勵合理用水。
2.最新政策:優惠政策的具體實施細節、適用范圍及有效期可能隨政府政策調整而變化,建議定期關注江蘇省水利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等官方網站獲取最新信息。
五、信息咨詢
對于具體政策解讀及優惠詳情,可直接聯系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咨詢。
本指南旨在為您提供一個簡明的政策概覽,實際操作中請遵循具體規定和程序,確保合法合規享受優惠政策。
聯系電話:025-86338070
- 江蘇省水資源費收費標準表: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4/6/21/art_42984_11276652.html
